2007年11月2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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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创出“江干品牌”
本报记者 余春红/文 王志浩/摄 通讯员 辛成

  最新统计显示,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收案数量创历史新高。今年1至10月份,该法院共收执行案件1299件,执结1033件,同比分别上升36.88%和19.42%,收案增幅位居全市13家基层法院之首。该院的执行工作已经产生了品牌效应。

  媒体曝光“老赖”立竿见影
  去年7月25日,江干法院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首次向媒体公布被执行人名录,内容详尽到被执行人的姓名、年龄、欠款事由、金额、住址、身份证号和照片,其中包括知名企业家和法律界人士。
  第二天,媒体纷纷公布这些信息,立即在杭城掀起了层层波澜。被曝光后,第一个到江干法院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尉某说,自己的情况上了报纸后,半天之内就接到亲戚、朋友、生意伙伴等来电150余个,有的还直呼其“老赖”,邻居们也对其报以异样眼光,让他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心理压力。知名企业家陈金义也在同一天赶到法院,办理了有关抵押和担保手续。
  名录公布一个月之内,20名被曝光的被执行人中13人交付了欠款、逾期付款利息及罚金等60万元。
  今年3月23日,该院又通过媒体向16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发出强制“财产申报令”,要求被执行人限期申报财产情况。3天申报期内,19名被执行人中4人直接履行了义务,另有5人分别申报了财产情况。
  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促执行成为江干法院常规的执行动作。公布被执行人名录是以曝光的形式督促执行;强制申报财产令的发出则是有意识地用强制性命令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这一新举措的推出与浙江法院致力追求的“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格局直接呼应。
  
  执行听证让当事人服了
  今年7月3日,江干区人大、区信访局、区妇联等多部门以及多家媒体在江干法院开了一个特别的会议——执行听证会。
  早在2001年,江干区某街道居民沈某的房屋因建设用地需要被拆迁,得到了120平米的安置房。但是沈某后来起诉到法院,认为居委会没有按规定安置,要求再安置其60平米。此后,沈某与居委会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居委会另行出售给沈某在建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的房屋,3年内交付,以每平方米2400元按时结算付款,具体房屋位置由社区任意指定。今年1月29日,沈某以社区居委会没有履行调解书约定的出售义务为由,向江干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按约定分配房屋。
  在法院执行中,居委会提出已经安置了沈某,只是换了地方,但没有留下书面证明。由于双方意见尖锐对立,法院执行陷入了僵局。为了充分查明案件的事实,给当事人一个明白,法院决定召开执行听证会。在诸多部门的参与和见证下,听证双方平等陈述观点,曾经言辞十分激烈的沈某也改变了态度,表示“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在法院驳回沈某的执行申请后,沈某表示心服口服,未对裁定申请复议。
  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规范执行行为,为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赢得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都对听证会予以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江干法院表示,今后他们还将对一些热点、难点案件进行听证,为缓解执行难提供一条解决途径。
  
  综合治理治“老赖”
  在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办有一家包装公司的胡某在一起欠款纠纷中败诉。
  法院向胡某发出强制执行通知。在胡某没有主动履行的情况下,法院查封了胡某公司的机器设备,并司法拘留胡某15天。可拘留结束后,胡某非但没有支付剩余的款项,还擅自将法院查封的设备出卖给他人,拿到设备款后,胡又玩起了失踪。直到2006年4月,经人举报,胡某被抓获。胡恶劣的逃债行为已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对此,江干法院依法将胡移送到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久后,胡某因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在破解执行难的问题上,江干法院曾在全省执行工作经验介绍会上说,“我们必须克服依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解决执行难的狭隘观念,避免过去那种封闭式运作造成的本应由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却揽于一身的孤立被动局面,要把执行工作置于公众的视线下,将法律赋予执行的法定权力与公众对于执行的现实诉求对接,紧紧依靠全社会力量,弥补执行力量的先天不足,综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全方位、多层面地综合治理执行难。”
  江干法院执行工作的成效和影响也得到了江干区委的充分肯定,并在此基础上于今年6月出台了《关于破解执行难推进和谐新江干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区委领导挂帅的区“破解执行难,推进和谐新江干建设”领导小组。近日,该区“破解执行难”工作会议在江干法院召开。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义务,落实了责任,一个全区联动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出炉。
  江干法院在综合利用社会资源破解执行难问题上走出了一条富有鲜明特点的路子,其中表现出的一种义无返顾的力量和勇气,攻克了一个个执行难案,从而又进一步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在已有的成绩面前,江干法院非常清醒和冷静。院长叶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后,江干法院将结合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新规定,在这两年借助媒体力量破解执行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在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建立的良好局势下,继续加大创新力度,培育新亮点,继续在依法执行的前提下探索灵活有效的执行方法,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手段的同时,穷尽执行方法,提升执行水平;并通过分设执行机构,进一步分离执行实施权与监督权,提高执行规范化程度;通过与公安、建设、劳动、交警等部门协作,提高执行效率,不断推动江干执行工作上台阶、上水平、铸品牌。